我单位现有一层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1682平米。我方想将此厂房进行二次装修,装修内容包括:贴地砖、吊顶、和隔断。不改变房屋用途,还是用做厂房。请问按要求进行消防报备 我方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如何办理?
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都应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按照你表述的情况应属于备案工程,应在开工前向当地消防机构备案,同时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四)消防设计文件;(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主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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