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4日,国务院举办政策例行吹风会。针对近年来燃气事故频发现象,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苏洁介绍相关防范举措。
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苏洁回答记者提问
延伸:主席令生效!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罚20万!
已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按照上述法令,生产经营单位有上述行为的,责令限气整改,处5万元一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一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惹人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一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范围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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