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审批,需要遵循一系列明确的流程和规定,以确保工程的消防安全符合标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此外,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功率为500千瓦且容量为500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工程,也有相应规定,其参照电力建设工程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应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 ### 二、施工图分类审查改革 根据项目风险程度,进一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 1. **一般项目**:风险较小的一般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但需凭《施工图上传确认书》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2. **特殊项目**:消防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条所规定的建筑工程 )等5类特殊项目实行施工图后置审查。特殊项目可凭《施工图上传确认书》和施工图质量承诺书替代图审合格文件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 ### 三、施工许可办理 1. **简化申请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不再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 2. **优化环节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即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 3. **深化分阶段施工许可**:确定总包单位后,建设单位可按照基坑围护、主体工程底板以下(不含底板)、主体工程底板以上、专项工程四个阶段分别或组合申请办理施工许可。但要注意,建设单位需按阶段顺序分别或组合申请施工许可,不允许跳跃阶段申请,且四个阶段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须保持一致 。同时,申请主体工程底板以上施工许可前应完成“消防设计审查”等手续的办理 。 ### 四、电化学储能电站特殊规定 1. **项目设计**: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应资质的单位,根据《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及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2. **技术审查**: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等有关规定开展技术审查,出具审查合格的相关意见书和记录表。发改部门根据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出具《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书》 。 3. **消防设计审查**: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许可相分离。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4. **项目建设**: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应符合国家及省级有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落实安全责任 。 5. **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同步组织开展消防查验,及时申请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备案 。 ### 五、事中事后监管 1. 对取消图审的项目,按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抽查,需在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抽查意见 。 2. 对实行后置审查的项目,明确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获得施工许可对应阶段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各级监督机构以图审系统中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监督和验收依据,若有变更需按要求及时在图审系统完成设计变更,涉及现场施工的同步落实现场返工整改 。 在杭州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审批,需要遵循一系列明确的流程和规定,以确保工程的消防安全符合标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此外,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功率为500千瓦且容量为500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工程,也有相应规定,其参照电力建设工程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应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 ### 二、施工图分类审查改革 根据项目风险程度,进一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 1. **一般项目**:风险较小的一般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但需凭《施工图上传确认书》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2. **特殊项目**:消防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条所规定的建筑工程 )等5类特殊项目实行施工图后置审查。特殊项目可凭《施工图上传确认书》和施工图质量承诺书替代图审合格文件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 ### 三、施工许可办理 1. **简化申请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不再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 2. **优化环节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即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 3. **深化分阶段施工许可**:确定总包单位后,建设单位可按照基坑围护、主体工程底板以下(不含底板)、主体工程底板以上、专项工程四个阶段分别或组合申请办理施工许可。但要注意,建设单位需按阶段顺序分别或组合申请施工许可,不允许跳跃阶段申请,且四个阶段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须保持一致 。同时,申请主体工程底板以上施工许可前应完成“消防设计审查”等手续的办理 。 ### 四、电化学储能电站特殊规定 1. **项目设计**: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应资质的单位,根据《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及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2. **技术审查**: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等有关规定开展技术审查,出具审查合格的相关意见书和记录表。发改部门根据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出具《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书》 。 3. **消防设计审查**: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许可相分离。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4. **项目建设**: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应符合国家及省级有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落实安全责任 。 5. **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同步组织开展消防查验,及时申请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备案 。 ### 五、事中事后监管 1. 对取消图审的项目,按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抽查,需在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抽查意见 。 2. 对实行后置审查的项目,明确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获得施工许可对应阶段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各级监督机构以图审系统中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监督和验收依据,若有变更需按要求及时在图审系统完成设计变更,涉及现场施工的同步落实现场返工整改 。 在杭州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审批,需要遵循一系列明确的流程和规定,以确保工程的消防安全符合标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此外,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功率为500千瓦且容量为500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工程,也有相应规定,其参照电力建设工程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应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 ### 二、施工图分类审查改革 根据项目风险程度,进一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 1. **一般项目**:风险较小的一般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但需凭《施工图上传确认书》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2. **特殊项目**:消防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条所规定的建筑工程 )等5类特殊项目实行施工图后置审查。特殊项目可凭《施工图上传确认书》和施工图质量承诺书替代图审合格文件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 ### 三、施工许可办理 1. **简化申请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不再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 2. **优化环节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即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 3. **深化分阶段施工许可**:确定总包单位后,建设单位可按照基坑围护、主体工程底板以下(不含底板)、主体工程底板以上、专项工程四个阶段分别或组合申请办理施工许可。但要注意,建设单位需按阶段顺序分别或组合申请施工许可,不允许跳跃阶段申请,且四个阶段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须保持一致 。同时,申请主体工程底板以上施工许可前应完成“消防设计审查”等手续的办理 。 ### 四、电化学储能电站特殊规定 1. **项目设计**: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应资质的单位,根据《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及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2. **技术审查**: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等有关规定开展技术审查,出具审查合格的相关意见书和记录表。发改部门根据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出具《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书》 。 3. **消防设计审查**: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许可相分离。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4. **项目建设**: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应符合国家及省级有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落实安全责任 。 5. **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同步组织开展消防查验,及时申请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备案 。 ### 五、事中事后监管 1. 对取消图审的项目,按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抽查,需在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抽查意见 。 2. 对实行后置审查的项目,明确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获得施工许可对应阶段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各级监督机构以图审系统中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监督和验收依据,若有变更需按要求及时在图审系统完成设计变更,涉及现场施工的同步落实现场返工整改
联系人:董工
手机:15068818200
电话:15068818200
邮箱:112085410@qq.com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6号大街995号维丽杰科创园1幢606室